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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不能要回来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不能要回来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是否能不能要回,要看具体情况。

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不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不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不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抵押农村房子要抵押宅基地

农村抵押房子不是必须抵押宅基地,而且宅基地也是不能不能抵押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不能抵押,但法律规定能不能抵押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能不能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民法典城中村农村宅基地能不能买卖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能不能允许买卖,但只能不能由本村的村民之间买卖,外村人不能不能购买本村的宅基地。我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能不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不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能不能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不能要回来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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