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一、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尚未提供相应服务的。
三、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拒交物业费的条款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多长时间不交物业可以起诉
业主只要超过了约定的物业费的缴纳时间还没有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就可以提起诉讼,没有时间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的,物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不可以拒交管理费
服务不满意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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