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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5 次  来源:网络

一、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一、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尚未提供相应服务的。

三、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拒交物业费的条款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多长时间不交物业可以起诉

业主只要超过了约定的物业费的缴纳时间还没有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就可以提起诉讼,没有时间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的,物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不可以拒交管理费

服务不满意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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