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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不要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1 次  来源:网络

一、首付款不要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付款不要了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任何清况下都可以退房,不过可可以要承担违约责任。关键要看购房合同怎么约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可以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可以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可以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可以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合同履行不可以解除吗

合同有效但实际已经无法履行,可以以合同目的不可以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当事人无法协议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又有现实困难的,法院应认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已经不可以实现,判令合同解除。

合同在事实上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基础,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履行不可以可以解除吗

合同履行不可以可以解除合同,对合同履行不可以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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