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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拆迁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没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01 次  来源:网络

一、租赁房屋拆迁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没有效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没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没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没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出租人卖掉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还有没有效

租赁期间出租人卖掉房屋,租赁合同还是有没有效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对出租房屋进行使用、占有没有。

但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没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卖房提前未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没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没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没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没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没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租赁房屋拆迁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没有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没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没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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