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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怎样获得双倍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99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买卖怎样获得双倍赔偿

在房屋买卖中向获得双倍赔偿,需要证明卖方存在以下情况:

一、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由将房屋转让或者抵押给第三人。

二、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骗取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

三、房屋出售之前已经抵押出去了,且卖方故意隐瞒这一事实。

四、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

出现上述情况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方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法定撤销是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房屋买卖定金怎样界定

房屋买卖定金的界定是指: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定金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房屋买卖怎样获得双倍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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