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建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效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没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没有效。
二、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没有效。
三、对于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则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没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合同有没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民法典棚户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民法典》规定棚户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没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没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没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没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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