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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协议和租赁协议有哪些不同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转让协议和租赁协议有哪些不同

房屋转让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都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其中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使方式不一样。房屋转让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是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租赁合同是所有权人出让使用权而获得一定租金的行为。前者物权会发生变动,后者物权不发生变动。一般,租赁合同会写明租赁期限、租金等方面的信息,并且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付房租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付房租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三、禁止转租房屋转租后合同效力是哪些

禁止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与第三人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转租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是有效的。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构成擅自转租行为。擅自转租合同的效力并不会受到转租行为定性问题的影响。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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