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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是否能够提前终止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是否能够提前终止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不能够随意终止合同。

出租人能提前终止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够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是否能够提前解租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能够提前解租: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够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是否能退租金

租房没到期房租能退,但是承租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能够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是否能够提前终止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能够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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