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业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拒缴物业费的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业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拒缴物业费的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哪些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呢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8、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业主拖延物业费拒交物业费怎么处理

如果业主已经跟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在合同里明确的规定了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的;

则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而且业主会被物业公司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业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拒缴物业费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