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东有没有权终止合同
承租人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没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没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
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东有没有权终止合同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没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没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