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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的涉嫌诈骗罪判多少年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重庆公租房的涉嫌诈骗罪判多少年?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七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七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在重庆涉嫌诈骗罪可以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在重庆涉嫌诈骗罪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四、在重庆涉嫌诈骗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前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五、在重庆涉嫌诈骗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可见,重庆公租房的涉嫌诈骗罪判多少年需要根据诈骗数额及其他的犯罪事实分析,在重庆诈骗额超过50万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最多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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