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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摔伤房东有没有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出租房摔伤房东有没有责任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只要不是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的,与房主没有没有责任。

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出租房没信号房东要负责

出租房没信号房东负责要分情况:

1.房子出租后,出租人有没有保障房屋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如果出租的房子中有没有自然损害的,出租人应该及时修缮,做好维护工作,避免给租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2.如果出租人已经合理的履行了该义务,没有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对于出租屋内发生事故是由于承租人自己原因造成的,房主不承担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租房提前退租扣房租

租房提前退租不应当扣房租,但是承租方的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出租房摔伤房东有没有责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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