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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承租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法律是否允许承租人擅自转租

不可以擅自转租。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的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否则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转租行为会被认定无效,承租人还需要配成次承租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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