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房屋出租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发布时间:  浏览: 88 次  来源:网络
"

一、房屋出租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针对租房期间产生的纷争,投诉及解决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户有权向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诉和调处要求,同时也可以寻求房管局相关从业者出面协调与解决;

2、基于租赁协议中的规定,如租赁合同中存在关于诉讼权或仲裁申请的条款,租户亦可依法行使权利进行上告或索偿;

3、若事件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且进入到较为复杂的阶段乃至对裁决结果无法接受,租户还可以诉求于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处置。

对于房屋租赁冲突的调停方式大致如下:

1、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因租赁事宜引发的纷争,首要推荐的是先尝试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调解;

2、寻求仲裁机构对此类问题进行裁定也是可行的选择,仲裁制度是国家鼓励公民、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在面对经济或财产矛盾时采纳的一种法定手段;

3、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手段或在事件发生后未能就仲裁事项建立共识,租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展开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新房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

新房质量有问题可以找住建局解决。

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先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按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维修。对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进行保修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当地住建局的质检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三、房屋合同纠纷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购房合同纠纷找哪些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

2、若属于房屋的问题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可以找开发商或者消费者协会;

3、若属于因合同内容与形式之外的原因产生的纠纷,可以找当地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股权转让房屋出租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