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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房物业费怎么收取

发布时间:  浏览: 48 次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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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收房物业费怎么收取

若未入驻小区,物业费用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所确立之条款全额收取。

即便住房尚未有人居住,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然而,部分地域政策法规允许空置房屋适当减少物业费用,相关事宜业主可与物业协商确定,所达成之共识将具有法律效力并受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乱收费怎么办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三、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法律依据: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股权转让不收房物业费怎么收取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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