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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5 次  来源:网络

一、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

通常来说,此笔款项是不能够进行退款处理的。这一点在相关的合同条款中均有所体现,即一旦涉及到定金问题,在任何一方向违约的情况下,双方须依据书面协议上所明确列出的条款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对应的协议内容规定,则当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其所缴纳的定金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反之,若买方违反该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卖方无权索返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签订交易合约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在正式签订购楼合同之前已经缴纳的定金,我们称之为立约定金,它主要是为了确保日后能够顺利地签订正式的购楼合同而设立的。简单地说,如果某位消费者缴纳了定金,却最终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那么开发商便有权拒绝接受这位消费者的退款请求。但反过来看,假如开发商在收取了定金之后却未能将合适的房屋出售给消费者,此时他们就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其所缴纳定金数额的双倍作为赔偿。

然而,要是由于其他无法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得购楼合约无法顺利达成,那么定金是应该被退还给消费者的。当然,我们必须理解现实生活中,每个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存在多样性,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对具体案例采用相应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的定金能退吗

买房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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