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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8 次  来源:网络

一、购房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当前,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采取认购、订购以及预约等多种形式,在向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定金。然而,倘若购房者未能按照预订承诺前来签订特定协议,或者双方就合约具体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绝大部分开发商均选择将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因为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合约中的诚信原则。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退还定金的确存在一些先决条件,即只有当双方就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方可请求退还;且该请求需在认购书预先确定的合理期限内提出,同时,如欲追回定金还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情况。购房者可通过商谈和协商过程中记录下的双方修改内容作为证据,亦或是通过录下双方沟通过程中的对话来证明相关事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定金怎么退回?

定金一般不能退,除非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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