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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协议能退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6 次  来源:网络

一、签了购房协议能退房吗

签订购房合同时,在一般情况下均可开展退房事宜。

然而,若退房行为使一方构成违约的话,则需按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倘若双方已就此办理完相关登记手续的话,那么退房在法律层面上是行不通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等所有权变动的事项,自记录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之时起,即具有法定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房交了首付可以退么

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退房条件: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购房协议能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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