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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33 次  来源:网络

一、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欲在上海购置房产,需满足如下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首先,针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而言,必须依法提供一年以上的税务或社保缴纳证明,方可进行购房计划;

其次,对于持有本市居住证达三年之久并且在此居住和工作的购房者来说,倘若在本市新购且为家庭唯一的住宅,可以享受暂时豁免房产税待遇。

此外,对于仅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足三年的购房者而言,所购房屋将按照法定程序征收房产税;

然而,一旦该类购房者持有本市居住证达三年且在本地工作及生活,先前所征房产税将会予以酌情退还。

至于外地人在上海购房的相关政策要求,外籍人士在上海购房时务必充分了解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首先,若为已婚人士,则无须担忧;

而对于外地单身人士来说,由于上海限购政策实际操作层面的考虑,已经明确禁止此类人员在沪购房。

接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要能够提供相应的税务证明或是社保缴纳证明,便可合法限购一处住宅。

最后,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购置物业,那么有关社会保险的缴纳必须满足“自购房日期起计的前两年内累积缴纳满12个月”这一基本要求,并且任何形式的补缴均不被官方认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买卖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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