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拒交物业费合法
当您遇到如下情况之时,便具备了拒绝交付物业费的合法权益:
第一种情形,若是费用项目超出了原来的协议规定范畴,那么您完全有权利选择不支付这部分额外费用;
第二种情况,若您所享受的物业服务质量大打折扣,甚至远低于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所承诺或书面保证过的服务标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同样可以理直气壮地对物业费说“不”;
最后一种状况,即物业公司向您提供了之前并未约定或者事先未经您明确同意过的服务项目时,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您仍然拥有拒付此项费用的权利。
然而,请您务必记住在拒绝交纳物业费之际,必须提出正当有力的理由,这些理由必须具有合理性且有充分证据加以支撑。
反之,倘若您未能给出依法依规的拒付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并追讨未足额支付的物业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起算,而不应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3.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原件,业主可拒交。《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下拒交物业费合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