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公积金纳税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在正常情况下无需被征纳相关税费,但如果其超出了对应标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由雇主缴纳与员工个人缴纳两个环节所组成:
对雇主而言,其应承担部分为依据缴存基数×雇主缴存比例;
而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其应承担部分则为依据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即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确定员工个人在上一年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雇主缴纳部分还是个人缴纳部分,最大的缴存比率都不可超过20%。
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及缴存比例每年都会进行一次严格的核定。
要求各企业能够本着认真履行职责的原则,及时、足额地为所有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要在每个月支付给员工薪酬的那一天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本企业和代扣给员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部汇缴到专门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条件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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