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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了能变更户主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44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证丢了能变更户主么

住宅房产并无房产证者,无法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若您不幸遭遇房产证遗失等情况,应首先前往当地房管局产权管理科进行有效的房产证挂失操作,随后按规定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并待满六个月之后,原有的房产证将会自动失效。

届时,您便可以再次接受新的房产证。

由于此类情况的特殊性,在此期间,如需办理过户手续,还请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房产证过户过程中若未涉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请务必将相关合同条款与违约责任明确清楚,签署合同时务必确保卖方房产证上署名的人员亲自出席(如为已婚家庭,则双方必须同时出席并签名,即便房产证上仅记录了一人姓名亦然);

2.申请所需资料备齐之后,您需携带至房产管理局,详细填写相关表格以及一份备案合同,其中,备案合同中的资金总额必须与之前制定的合同完全相符;

3.全部申请资料提交至房产管理局后,对方将给予一张回执单以方便您知晓具体流程及缴费时间。

请遵照回执单上所述日期前往指定地点缴纳相应税费,通常而言,这个流程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圆满完成房屋过户税务缴纳事项后,便能取得新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证丢失能办理过户吗

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可以先补办房产证,取得房产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丢了能变更户主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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