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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交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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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交住房公积金吗

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工作者也享有“五险一金”权益。

这所谓的“五险一金”实际上就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所有这些保险及公积金都是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障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便需为其员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证。

若未能如期办理该手续,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其进行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的核定与征收。

对于那些自愿参保而并非受雇于任何用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群体,他们有权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政府以全国性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系统为基础,建设规范化的个人社会保障体系。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民身份号码。

针对劳务派遣形式的员工,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合法雇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责。

倘若劳务派遣企业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可向本公司社保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诉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哪些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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