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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虚假宣传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6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开虚假宣传怎么办

若您对房地产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其相关设施存在不满,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之需。

一方面,刻意制作和发布的关于这些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广告之中,对于其所能提供的说明和承诺应当明确详尽,因为此类信息会深刻地影响到购房者对于签订购买协议的决策以及商品房最终定价;

另一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充分履行上述广告中所承诺的事项,那么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二、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办

目前的商品房销售,绝大部分是以广告形式向社会公开销售。

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部分出卖人在宣传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性描述,或者故意使用一些模糊不清容易引起误解的词句进行描述。

到了交房阶段这些承诺又无法如实兑现,由此引发了购房者提出虚假宣传的投诉与纠纷。

那么作为购房者就应当更主动的去了解关于宣传广告的相关法律规定,防患于未然,发生纠纷后也可以相应的采取措施。

首先要明确,销售时提供的宣传广告并不一定可以作为合同内容,而且通常不作为合同内容来认定,不能像要求履行合同那样去履行宣传广告。

一般的虚假宣传肯定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义务,应当对购房者损失予以补偿,但只有在广告资料对房屋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和承诺时才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例如广告中明确小区绿化率达到80%,每单元两部电梯。

所以,建议购房者如果非常在意宣传广告中的某项描述,一定要经过充分协商,将该项明文约定到合同中去,以保障自身的权利得到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未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开虚假宣传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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