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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延期有时间限制吗
在房地产登记领域,基于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产权过户时间,如在未完工房屋交易过程中,自房屋正式投入使用之日算起,可延迟90天上报并完成相关手续;
而对于已竣工房屋的正常买卖行为来说,则应当按照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同样享有90天的宽限期进行产权申请和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二、房产证办理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
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