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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延期发放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69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证延期发放怎么办

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办理事宜,首先需要严格遵守与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

正常情况下,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两年内进行办理。

如若地产开发商未能依照约定期限完成相关程序,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补偿金额将依据合同条款而定,如若合同中约定的款项不足以弥补您可能面临的损失,那么您有权向法院申请提高违约补偿金;

另一方面,如若合同并未对违约金作出具体约定,则可以参照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用于确定逾期办理产权证所需负担的利息标准。

为了妥善处理因逾期办理产权证产生的纠纷,常见的途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分别是就此问题与地产开发商进行深入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请求帮助、请求仲裁机构介入以及直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产证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法律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

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

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延期发放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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