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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80 次  来源:网络

一、如果买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

倘若您所购置之房产不幸演变为烂尾楼,此时所涉及之法律事项颇为繁杂。

在此,我为您提供以下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1.积极与开发商取得沟通:

首先,您应尝试与房地产开发方进行直接接触,深入了解当前状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妥善处理此事的蓝图或计划。

若开发商表现出足够的诚意且具有执行剩余工程的能力,那么无疑将会使解决问题事半功倍。

2.寻求警方介入或提出起诉:

若开发商拒绝或者无力承担解决问题之责任,您便可考虑求助于警察或采取法律行动。

您既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也可以向法庭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开发商完成后续工程建设并予以补偿,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您相应的损失赔偿。

3.联系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如若开发商曾为建筑工程购置相关保险,您亦可以试着与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探讨能否获得来自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为您的利益争取多一份保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买的期房不满意可以退吗

期房交房不满意是不可以退房的。一般来说,购买期房交房之后,业主是不能因为不满意而申请退房,购房者是不能单方面违约退房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期房买卖合同。买房退房的情况主要有:

1、开发商的"五证"不全;

2、房屋存在重大的质量问题;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4、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5、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买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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