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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发布时间:  浏览: 14 次  来源:网络

一、通过中介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在此,我们建议您关注如下有关房屋租赁的关键环节:

首先,务必要选择那些具有合法资质且声誉良好的房屋中介公司,您可以通过浏览相关网站或者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详细咨询,以查明所选的中介公司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恶意拖欠款项等不良记录,同时也要核实他们是否拥有必要的资质和许可证。

此外,您还可以向有过房屋租赁相关经验的人士咨询,寻求他们对于曾合作的中介公司的客观意见。

其次,切勿轻易相信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待租赁房屋的夸大宣传,务必亲自查看租赁房屋的实际状况以及配套设施与周边环境。

第三点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究竟是与出租方即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直接与房东打交道;

还是先于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再由中介公司与房东联系。

接下来,请务必验明所租房屋的产权证书与出租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出租方确实享有出租此房屋的合法权益。

倘若您是与中介机构签定了出租合同的话,那么更需仔细查阅中介机构同房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从而了解该中介机构的代理期限,进一步确认它是否拥有替房东签署租赁合同的授权。

第五点议题则涉及对合同条款的详尽研究,以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并且违约责任条款清晰明确。

面对中介机构的口头上的承诺,千万不能盲目相信,应该要求他们把所有的承诺写成文字并签名盖章在合同中。

最后,我们希望您能够留意中介机构开出的任何发票上所包含的信息(例如,必须注明是作为押金、租金等等),并且要妥善保存好所有的书面材料和缴纳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在没有正式签署合同之前不要支付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是否退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中介费是不能退的。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中介合同,中介提供房源,促成双方交易的进行,买卖房屋过程中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是需要给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的。买房签了合同相当于买房合同成立,中介促成买房合同成立是需要付中介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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