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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公司不交违法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 次  来源:网络

一、住房公积金公司不交违法吗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缴纳公积金的义务。

公积金乃是国家强制要求之一,具有鲜明的社会保障性质。

新创建的单位在建立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需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事宜,并且在处理完登记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凭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协同受委托银行为其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工作。

若有单位未能按时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是未对其员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工作,那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权发出指令,强制该单位限期完成;

如果逾期仍未完成的,将会面临最高达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如下:未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公司不交违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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