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欠租可以强行收回商铺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假如租赁协议现已终止,那我们确实有权利将店铺收回。
对于租金支付问题,由于其被视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若当事人一方逾期未能如约履行其主债务,且经过合理催告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內还款,那我们就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希望解除合同。
在收到告知之后,对方将失去对该店铺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此时我们便可以进行商铺回收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长期欠信用卡只还本金方法是否可行
长期欠信用卡只还本金方法是不可行,在信用卡还款日只还本金,这样会一直产生利息,欠款金额过大,利息也会一直滚动收取,难以还清欠款。
当欠款时间变长后,金额很大的话,及时咨询银行协商,合理安排把欠款还清才是最重要。《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长期欠租可以强行收回商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