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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房地产商跑路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烂尾楼房地产商跑路了怎么办

倘若房产项目遭遇烂尾且开发商已经逃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该开发商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一家负有社会责任感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依照签订的合同条款,把已具备入住条件的商品房如期、正常地交付于广大购房者手中;

假如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履行此义务并且导致延期交付,那么房企理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烂尾楼应该要如何申请停贷?

1、商品房烂尾无法交付的,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停贷:

(1)和银行协商

业主可以和银行协商暂时停止偿还房贷,如果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停贷协议书。

(2)向法院起诉

业主和银行无法协商一致的,业主可以向银行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法院判决解除的,就可以停贷。

(3)向政府求助

业主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求助,请求政府部门介入,协调房屋交付、房贷偿还等的问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烂尾楼房地产商跑路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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