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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纠纷找什么部门

发布时间:  浏览: 65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证纠纷找什么部门

若涉及房地产权属证书纠纷,可寻求房管相关部门协助妥善处理。

双方当事人可先行协商以寻求问题的共解方案;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相关房管部门进行投拆举报;若经投拆举报及调解无果,则可依据双方共同认可之仲裁机构,由该等机构担任第三方进行仲裁审理。

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深感不满者,亦可径直诉诸于管辖人民法院。

在此过程中,房管部门所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能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援助与指引。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房屋定金纠纷该找什么部门

房屋定金纠纷可以找房管部门处理。

房管部门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依法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确保所有交易符合法律规定。

除此之外,认为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纠纷找什么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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