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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品房发生纠纷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2 次  来源:网络

一、中介买房佣金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如需对此类行为提出投诉,可向您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交申诉。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阐述了此项职务的归属: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面领导全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而省级、地市级以及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的该项事务。

按照法律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共同管理全国的房地产工作。

值得指出的是,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在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的具体机构设置及其权限设定均由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依循国家规定予以认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中介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发生中介租房纠纷时,解决方式有:

1、到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房管部门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

2、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

当事人若是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介买房佣金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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