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具体指哪些
关于住宅物业的质量问题,主要囊括以下几个方面:(1)住宅主构造部分的品质未能达到工程标准,表现为显著的结构性破裂、倾斜、崩塌等严重状况;(2)对业主日常居住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质量问题,例如无法正常进行水电供应、隔音效果不良等问题;以及(3)诸如住宅渗漏、地面虚浮、墙面脱落等其它普通质量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至第十四条房屋有以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具体指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