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买房可以退房吗
完全可以办理。
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友好协商协议来决定解除住房购买契约从而实现退房,亦或是在合约中事先规定好的,抑或是根据法律法规明确列出的相关退房条款具备匹配性的情况下,由某一方向另一方发送明确的退房通知。
在完成通知到达对方法律程序后,即可正式结束该段退房业务关系。
当我们购买房屋并缔结购房合同时,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会考虑选择退房事宜:(1)若因签订的购房合同本身不具备有效性,那么购买者将有权依法提出退房要求,并且要求出售房产的一方全额退还所交付的购房款项;(2)如果双方因基于协商一致的原则而自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那么购买者同样有权提出退房要求,并且要求出售房产的一方立即返还购房款项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没有交房,买受人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
按照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同居期间买房可以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