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化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通常的规则是,对于定金这类款项,是不进行返还处理的。
然而,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定金仍然可以得到退还。
首先,若交易双方均能依照约定并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履行,那么定金便应该等同于所涉标的物或将全额退还予当事人手中。
次之,假设出现了诸如特殊情况使得合同无法按期签署,又或者是由于对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并且责任并不归咎于任何一方,在此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便可以全数收回。
再次,倘若仅仅是由于出售房屋的一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那么所支付的定金便有权要求对方双倍偿还。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余涉及到定金的事项,均不得进行退还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上海购房定金怎么退?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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