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私自占用或购买土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但是,当这种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者将会面临着诸多选择。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选择,我在此做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假设他符合各项条件且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需要回收的情况下,便会得到批准。

如果获得了续期的许可,那么使用者需要与有关方面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能够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进行危房强行拆除了情况。

其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提交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房产都将会由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这意味着您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也将随之失效。

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以下的第三点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综合问题。

最后,即使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请求,但是根据现行法规仍无法得到批准(例如因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收回土地),即使如此,土地使用权仍然会被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不过,对于地上的房产部分,国家将按照收回时其残存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若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政府也有权依法征用该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剩余使用寿命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房产进行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城镇住宅用地征收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完成签约并搬迁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和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不足45m2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80%予以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