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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中介签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6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中介签字吗

在开展二手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卖合同是由出售方与购买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的法律文件,而作为中间商的房屋经纪人并不被视为合同当事人,因此他们无须在这些购房合同上留下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第五百九十五条对此进行了解释;即“买卖合同定义”,这种合同形式乃是指卖方将标的物品权转交给买方,同时,买方则需依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九十六条也详细说明了买卖合同通常包含的条款内容,涉及到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约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包装方式、验收标准及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采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方方面面。

再者,根据该法第九百六十一条的亦可理解为,中介合同是指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汇报订立合同的相关信息或提供合同缔结所必需的媒介服务,最后由委托人支付合理报酬的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是否违法

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违法。

阳合同无效,阴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阳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即阴合同的效力按照有关法律进行,符合法律条件的阴合同有效,双方应当执行,不符合条件的阴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当事人应当请求法院确认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中介签字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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