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款买房后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明确一点的是,如果购房者已经进行完全的购屋付款,那么此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将是不可行的。
不过,如果购屋者在购买第二套房产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则该方式仍然适用。
导致全款转公积金贷款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在于,购房合同中有相关明文规定,关于付款条款的房屋总金额应由个人支付资金数额以及贷款金额两大部分共同构成。
鉴于购房者已采用全款出资方式购买住房,所以购房合同所指定的付款条件是全额付款,而这显然与公积金贷款所设定的条件存在冲突,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无法为购房者提供公积金贷款的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全款买房后悔还可以退房吗
全款买房后悔了可不可以退,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方有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但如果购房者只是单纯的后悔不想要的情况,一般很难退房。房子已交全款,意味着事实购房合同已履行完毕。即使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全款买房后还能公积金贷款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