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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办之前可以加名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8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证没办之前可以加名字吗

在房产证尚未颁发之际,有两种途径可以增加房屋所有权人:

首先,如果房产所有权人自愿且符合法规要求地允许添加姓名,那么他们便可以通过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在房产证上加入新的姓名。

其次,由他人接受赠与并获得该房产的人士,应当持有所赠者的“赠与公证书”及个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是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同时带上房产所有权凭证及契证等证件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可以选择采用赠与或者买卖的性质来对房屋的所有权结构进行修正,使其成为多人共有财产。

面向非贷款类房产的情况,可以随时对房产证增加姓名(无论何时皆可):

(1)对于由开发商出售的一手房产而言,只需保证当地产权登记部门尚未将产权登记至受让人名下,则可以向产权部门提出申请,并请求开发商予以协助,直接在售楼合約上增加购买者的姓名就可;

(2)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若该房产已经完成转移登记程序,那么想要增加姓名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进行变更,并明确新增姓名者所能够享有的产权份额。

然而,在贷款期间内,由于房产的转移会涉及到抵押权人权益的变动,因此银行通常不会批准在房产证上更新姓名的请求。

但是,如果能得到银行和房管局的双重许可,也是有可能顺利在房产证上增添新的姓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是否能改名字

能改名字,只要手上有购房合同就能改。

不过要分情况的:

一是未完成网签和备案,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二是完成网签和备案,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没办之前可以加名字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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