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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房产证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 次  来源:网络

一、新民法典房产证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依据现行规定,如无特约注明,房产在增添姓名以后将被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之后,针对房屋产权登记进行添加姓名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其中一方自愿将其部分房屋产权数值赠送给了对方,此举已经具备了改变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律效应,也就是这套住房现在成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孕育涉及到四大核心要素:

1.以家庭成员之间持续存在的共同生活关系为基础;

2.家庭共同财产仅能出现在理解并维护某种特定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中;

3.家庭共有的房产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雏形主要源于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阶段的全体劳动付出以及由此产生的收入。除此之外,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是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重要问题。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含:

1.工资和奖金收入;2.生产和运营活动带来的收益;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4.继承或者赠予获得的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者赠予合约中有明确说明只归属于某位配偶);

5.其他应被认为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综合以上信息,若无特约注明,房产在增添姓名以后理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而诸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受伤就医时所得的治疗费用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金、遗嘱或者赠予合约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位配偶的财产、专属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新民法典房本加名的规定是什么

1、房产物权已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双方可以协议处理,无法协议处理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的,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其相关费用;

4、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的,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

5、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的,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再带好三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民法典房产证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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