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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证去名要交多少钱

发布时间:  浏览: 16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证去名要交多少钱

在夫妇离婚之后,若要变更房产证明上的所有权人名称,所需支付的审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房产价值比例计算的契税,为房产总价的百分比2%;

(2)按照房产总价比例计算的印花税,低至万分之五;

(3)需要交纳的官方审核登记费用为人民币80.00元;

(4)依照房产价值大小而定的交易手续费用,通常为房产总价比例的百分之二;

(5)另外还需支付的手工制作费用大约是人民币20.00元。

在办理夫妻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手续时,需要提供如下详细资料:

(1)涉及到房地产产权分配的离婚协议草稿(如采取协议离婚方式);

(2)有关于继承和分配财产权益的离婚协议,此项内容应该已得到公正(如果采用协议离婚模式);

(3)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相关复印文件(若采用诉讼离婚模式);

(4)如果判决书中有明确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属说明,可以由有权限的个人申请进行房地产权登记(使用诉讼离婚模式);

(5)原始离婚证书以及相应的复印台账;

(6)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证;

(7)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财产分割吗

夫妻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对财产分割反悔了,或者离婚后发现有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以及离婚时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都是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证去名要交多少钱”,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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