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交物业费不让使用电梯
在物业费用未缴纳的情况下,物业并没有权力关闭电梯或禁止业主使用。
实际上,物业公司强行采取措施如关闭电梯、限制业主搭乘电梯服务乃至对已经缴费业主实行同样的限制,这无疑是严重违犯了业主得到公正待遇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益。
业主们可经过有效途径,寻求业委会的帮助进行协商沟通;或者向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协会的法律支援。
对于物业费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适宜的司法途径,例如提起诉讼等方式,亦具有可操作性。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不交物业费会被起诉吗
不交物业费会被起诉的。
首先,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无论是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服务期约定,还是业主不履行服务期约定的,都有权利被守约方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交物业费不让使用电梯”,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