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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144 次  来源:网络

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首先,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根本差异在于其名称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普遍被广为认知和接受的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而专业且详细的不动产证则详尽地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其次,从内容层面分析,房产证所包含的仅限于产权人个人的详细资料、房屋所在地理位置、产权共同持有的状态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以及建筑物的规划应用等基本信息;

然而,不动产证的覆盖面却远不止如此。

除了涵盖了上述房产证所囊括的所有相关信息外,它还包括了各种详细的不动产单元编号、镭射区域标识以及使用权期限等关键数据。

更值得一提的是,每份不动产证都具有专门的唯一验证码。

这就如同给不动产证赋予了独特的身份证号码,使得它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以迅速地进行查询和确认。

此外,相较于房产证,不动产证在相关信息的标记方式方面显著改进,更加简洁且抓住重点,例如对权利人和共有状态、坐落地点、不动产单元编号、权利类别、权利特性、用途、使用权期限以及其他法律状况等方面做了更为精确的表述。

最后,关于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颁发机构,它们并不是同一家行政单位,而是来自各自独立的机构。

在房产证上,我们可以看到清晰的盖章符号,这是由各地区的(县)级房地产管理局或者市(县)人民政府签发的;而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机构则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界定的、负责统一执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比如在“-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这样的标志符下签发的不动产权证即是最典型的例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不动产权证可以过户吗

不动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并且它的流程和普通住房过户流程存在的差异并不大,只要携带不动产权证、测绘图、查档证明、房产评估报告、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和证件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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