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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关于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名字上看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其次,在具体信息内容方面亦有所区别;

此外,作为证书发放单位,两者的主管部门也存在差异。

具体如下所述:

首要的、显眼的区别在于名字。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两个名词相较之下,名称中体现出了极大的不同。

此处我们需明确,房产证的正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而不动产权证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面含义便可直观地感受到这两种证件内涵实质性的差别。

其次,从信息含量来看,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之间的显著差异表达在了内容的分布上。

房产证较为详细地排列了该证的持有者,共享权益情况,房屋所在地点,注册登记时间,房屋基本属性、计划使用用途以及最新状况,同时也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状况的所有细节。

然而,不动产权证在上述基础上则加入了镭射鉴别区域,不动产单元号码,有效期限等新的信息项目,丰富内容层次更加详尽。

再者,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类证书并非由同一个组织进行发放,因而其各自的颁发主管单位也存在显著差异。

例如,在房产证上印刻着的印章通常是由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者市(县)人民政府。

但是,不动产权证却由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正式认定,并统一负责协调物权登记相关事务的专门部门颁发。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二、不动产权证可以过户吗

不动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并且它的流程和普通住房过户流程存在的差异并不大,只要携带不动产权证、测绘图、查档证明、房产评估报告、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和证件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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