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是什么
深圳地区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如下:
首先,根据现行法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设定在5%至12%之间,然而,单位则有权力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进行一次性的比例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都不能低于缴存基数的5%,同时也不可高于缴存基数的12%。
其次,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设定在2130元,而最高缴存基数则为25044元。
对于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以上限定数额的,将以其实际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若超过此数额,那么缴存基数将会被限制在此界限内。
然而,调整个实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130元这一规定依然有效。
最后,从2018年8月1日起,凡是依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劳动人民,他们个人所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减免,但单位为员工所缴纳的部分仍然需要完整上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深圳公积金怎么交
深圳公积金缴纳的,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建行网点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
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4、建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