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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交付停车位给物业可以自行管理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开发商没有交付停车位给物业可以自行管理吗

根据规定,若有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许可文件能够确保证据车库可以独立建设,在该车库未经转让之前,可由开发商自行进行日常管理运营;

然而若是缺乏这些相关许可文件或者强行转让,此类行为均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如果无法提供用于单独建立此车库的土地出让合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开发商对所进行建设或租赁的停车位进行自行管理与运营的行为便会被认定为违法,并且这也预示着开发商可能已经向公众隐瞒了该车库实际上是作为某栋建筑的附属设施的实际情况。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我应该怎么去处理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就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没有交付停车位给物业可以自行管理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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