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吗
尽管目前国家未明文规定必须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然而在实践中,物业企业普遍会设定从业者需具备相关资格证明的条件。
此举主要源于对于从业者实际操作能力的高度重视,亦或是期望他们能够接受系统化的职业培训。
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订立的条款,这些人员需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场地等进行专业化的维修保养管理,同时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以期为广大业主和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什么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如果有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可以首先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在合理期限届满后业主仍然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服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