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协议如何签订
敬请留意以下八大关键因素:
1、核实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2、细读合同关于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描述;
3、务必明确理解所购房产的实际用途;
4、关注车库、地下室或阁楼使用权的具体约定;
5、详细审查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及定义;
6、对贷款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付等事宜进行深入了解;
7、确认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避免潜在风险;
8、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要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协议如何签订”,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