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合同及收据的法律效力如何
若已成功缴纳定金且此金额未超出合同总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购房定金协议便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所谓定金,乃指在签署合同时,为确保债务得以切实履行,由合约各方约定由其中一方预先支付一笔数额适宜的货币以作担保之用。
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可由签约各方自行商议决定,但需注意其上限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代签有效吗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代签有效。
如果经过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为了保障代理行为的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签署合同的不是本人,而且对方没有授权委托公证书,那么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有:
1、当事人就定金担保的内容达成合意。
2、采取书面的形式。
3、定金担保合同应当记载清楚依法律规定应当记载的内容。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开发商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合同及收据的法律效力如何”,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